QC用例编写规范

用例规范

测试用例要包括欲测试的功能、应输入的数据和预期的输出结果。测试数据应该选用少量、高效的测试数据进行尽可能完备的测试;基本目标是:设计一组发现某个错误或某类错误的测试数据。

1、界面测试和功能测试用例分开编写。界面测试可以根据需求和行业规范列出checklist,不单独针对每个页面进行用例编写。

2、如果需求是增量的,应该对用例进行版本规划。起始编号为V1.0.0,具体版本编号可以根据需求制定。

3、根据需求文档结构视图,采用树形结构进行对用例的编写。(如果需求模块结构不合理,可以适当做修改)

4、注意命名前面加上编号,如果下级编号大于10的,用“01”作为起始编号,如:2.01。(同样也适用于用例步骤编号)

5、每条测试用例对应系统的一个流程,用例名称应该简洁易懂。

6、每条测试用例的目的,测试等级和预置条件等信息统一填写到详细信息里。(测试等级与相应需求的优先级对应)

7、用例尽量根据实际情况,按照最高执行效率进行排版;测试用例中的每个步骤:不能出现二义性,仅是一个可执行的步骤,每个步骤对应一条预期结果。

8、如果用例间存在关联的(如,前一个用例执行成功是后一个用例执行的前置条件),把影响后面执行的用例放在前面。

9、针对每个测试点,建议常规用例(以边界值分析、等价类划分、正交分解法等编写的用例)放在前面,非常规用例(仅指错误猜测法编写的用例)放在后面。

10、用例编写应采用书面语,文字语言简练易懂,避免出现错别字,病句或逻辑错误。

11、涉及到增加、删除或修改等用例时,应该增加一条验证步骤。

12、用例应该动态维护,如在测试执行中发现新的测试点,应及时添加到用例中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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